今年以来,省财政聚焦乡村振兴,着力加大投入、创新管理、财金协同、强化监管等,多点发力,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特别是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2022年安排相关资金110.35亿元,比上年增长4%,重点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海洋经济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二是创新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预算编制源头整合,省直部门预算归并整合后保留涉农大专项18项,减少25项,涉农专项资金规模效益进一步凸显。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放审批权限,强化县级主体责任,赋予县级更大自主权。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原规定用途无法支出的结转资金以及结余和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收回统筹用于其它涉农项目。
三是联动发力,强化信贷担保支持。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动省县农担公司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业务,稳步做大业务规模。截至目前,全省农业担保机构近年来累计为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近百亿元,有效缓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加强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持续推进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质扩面增效,在保留原37项监管项目的同时,新增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粮食安全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业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村级财务收支等重点领域项目纳入监管平台。截至5月底,监管平台累计监管资金40项超350亿元,惠及群众790.4万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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