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延续实施对脱贫县叠加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政策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1-09-22 13:37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自2021年起的5年过渡期内,我省财政支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为此,省财政在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时,延续实施对23个脱贫县叠加安排一定数额补助的政策。

  根据政策,省财政按每年每县1000万元标准,对23个脱贫县叠加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5年将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1.5亿元,支持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日前,今年的2.3亿元补助资金已下达至各脱贫县,由其统筹用于已出台的各项重大民生政策的支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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