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19-06-19 00:00
闽财农指〔201927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9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  
的通知财农„2019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 2019年  
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7503万元(见附件)。该资金  
属一次性补助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  
出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 1 -  
各地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于实施精准扶贫精  
准脱贫。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重点支持产业扶贫  
1.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  
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  
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 10000元。  
2. 扶持直接带动 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  
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带动一户  
贫困户补助一般不超过 5000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30万元。  
3. 支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按职业农民培训  
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攻坚期内规定额度贷款  
20万元以内)按基准利率据实贴息。  
(二)重点支持就业扶贫。鼓励乡(镇)村开发公益性岗位  
(扶贫专岗)帮助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  
贫困户就业,每安排一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半年以上)补  
5000元。  
(三)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  
集体经济、建设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  
(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点支持搬迁群众  
和安置区产业培育、就业帮扶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2 -  
(五)支持扶贫改革。支持三明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屏南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城)  
武(平)扶贫开发试验区等实施扶贫改革试验项目。  
(六)国有贫困农场扶贫。用于诏安县建设农场相关项目建  
设。  
二、抓好工作落实  
近日我省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暴雨侵袭,要全力支持抗灾救灾  
工作因灾受损的贫困户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帮扶力度,  
长短结合,帮助其恢复生产,实现增收,稳定脱贫;对基础设施  
损毁严重的贫困村,要予以重点倾斜。有关县(市、区)应尽快  
研究下达此项资金金安排方案于 20197月 日前报送省财  
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报备。支持受灾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  
户、贫困村恢复生产,加大帮扶力度。省里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  
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三、强化资金监管  
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  
8号)和《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  
17关规定强项目资金监管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防止资金结余。进一步规范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  
安排一律从项目库中选择。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强化项目精准带  
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切实纠正简单发钱发物等做法。全  
- 3 -  
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 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要  
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闽财2017‟  
63 号)要求,县级农业(扶贫财政部门要组织做好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县级农业(扶贫)部门在申请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时,应当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按程序报同级  
财政部门审核,报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抄送财政  
部福建监管局,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件1.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2019 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  
标表  
3.2019 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任务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61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关设区市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611日印发  
- 4 -  
- 5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