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19-06-19 00:00
闽财农指〔2019〕25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
发展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9 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
通知》(财农〔2019〕2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 2019年中
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9193万元(见附件 1、2、3),同时
下达 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见附件 4),并
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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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
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
业局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强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
的通知》(闽财农〔2019〕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设区市应在收到预算下达文件后 30日内分解下达,
应向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预算下达后,请及时将预算下
达文件抄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表
2.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明细表
(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3.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明细表
(林业经济发展-林业科技补助)
4.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2019年 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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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 6月 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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