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印发通知,进一步推动财政惠民惠农资金服务示范点建设。
按照“标杆引领、树立典型,标准创建、分批推进”原则,我省将在已完成7000个示范点创建工作基础上,于2022年再新增创建1000个集普惠金融、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一体的财政惠民惠农资金服务示范点。
省财政对每个示范点给予1000元一次性创建补助,并支持将示范点中的优质网点升级打造为标杆类示范点,标杆类示范点可再获1500元升级补助。
通过发挥示范金融机构作用,确保惠民惠农资金精准高效送达到广大群众手中,打通农村综合服务“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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