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扩大野猪侵害适用农业保险范围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金融处 时间:2021-12-02 13:11

  针对野猪侵害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况,为减轻经济作物毁损给群众带来的损失,我省在此前将野猪侵害纳入水稻种植保险保障范围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将其纳入森林综合保险保障范围,并提高森林综合险保额。

  根据森林综合保险政策规定,保险期内野猪侵害造成的林木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标准给予赔偿。通过引入竞争遴选机制,目前各地保险水平保持在每亩770元至1360元之间,每亩保费1.5元。财政对保费给予分类分档补贴,其中生态公益林补贴90%,商品林投保面积在1万亩及以下的补贴75%,1万亩以上的补贴60%。

  2014年,我省首次将野猪造成水稻损失列入水稻种植保险赔偿责任。保险期间,凡是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野猪侵害造成水稻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目前,水稻种植保险按水稻播种面积承保,每亩保险金额500元,保险费率3%,每亩保险费15元,其中财政补贴保费的80%,如果投保农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财政补贴保费的9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