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财政厅召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在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的讲话精神,分析研究当前我省直达资金相关工作。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厅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小组组长谢隆进主持会议,听取当前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我省直达资金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保持定力耐力,继续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财政部有关决策部署,既要立足当前,迎难而上,围绕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有效性,继续抓好今年直达机制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要与时俱进,总结经验做法,为落实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一要持续紧盯支出进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督促市县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推动加快项目执行,同时针对部分相对落后的县(市区)或项目资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督导。二要持续加强资金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比对分析,切实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抓紧核实财政部《关注函》涉及的资金支出疑点信息,同时加强与财政部沟通联系,尽快明确明细导入口径,加大对市县的督导力度,确保及时导入惠企利民发放明细。三要强化监管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审计署、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等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审计和实地核查进展情况,督促市县及时沟通审计问题,发挥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效应,形成监管合力。四要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做好2021年监控系统初始化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资金配套措施,夯实常态化监管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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