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11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开展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情况、风险管理情况和一体化管理情况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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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11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开展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情况、风险管理情况和一体化管理情况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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