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号)相关要求,我厅责成已领取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办理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限期进行整改。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整改通知,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责令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限期整改的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也可到省财政厅会计处(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领取上述文书。
联系电话:0591-87097318。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责令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限期整改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