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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集福建省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的通知

时间:2020-08-07 19:03字号:  浏览量:{{ pvCount }}

                                        

  闽人社文〔2020〕101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闽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增补并调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现将入库评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较强的财会理论和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财会实务工作经历;

  4.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还须具备的条件

  获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或财会领域的教授、研究员以及正高级会计师(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还须具备的条件

    获得正高级会计师(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财会领域的教授、研究员资格2年以上(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推荐程序

  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经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审核汇总或省直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和高等院校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8月20日前分别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省财政厅会计处各一份(邮寄请用EMS),同时将《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箱:czt87097569@163.com)。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一式两份。表内“评委库名”填:高级会计师评委库、正高级会计师评委库或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委库;“专业组名”与“委员职务”不填。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评委库委员管理要求

  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更新省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个人信息,请各设区市、相关单位每年10月底前把推荐评委的个人信息变化情况,以及已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或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入库委员情况,按上述程序上报,以便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91-87857057

             省财政厅会计处  0591-87097569

  

    附件: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2.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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