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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会函〔2024〕4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我省会计领域优秀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闽财会〔2020〕7号),我厅对福建省会计专家池、会计人才库进行增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各单位需要会计人才提供政策理论和专业技术支持的,可填写《会计人才需求表》(详见附件3)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
附件:1.福建省会计专家池增补人员名单
2.福建省会计人才库增补人员名单
3.会计人才需求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