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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加强新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转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fjczkjrc@163.com,反馈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昂,0591-87097318。
附件: 1. 关于加强新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加强新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