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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闽审改办〔2014〕152号

浏览量:{{ pvCount }}   发布时间:2015-08-19 00: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发改委等39个部门(含下属单位)共保留公共服务事项689项,现予公布。

各单位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办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公共服务事项应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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