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隆进副厅长就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回答记者提问
来源:企业处、金融处、税政处 时间:2024-02-07 10:17

  2月6日,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隆进在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就央视网记者提出的财政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给予解答。

  谢隆进说,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作出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决定,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目标方向。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谋划,积极作为,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在政策取向上,更加注重政策的协同性,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民营企业。更加注重政策的精准性,根据民营企业所在行业特点和发展的不同阶段,综合运用结构性减税降费、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财政政策工具精准高效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对中小微企业,采取普惠性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企稳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如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继续落实对小微企业及13个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2023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683亿元。二是财政金融联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2020-2022年省财政共投入8亿元贴息资金,先后设立8期共8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惠及2.8万家企业。三是加大政府采购对民营企业的倾斜力度。预留出40%以上的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并给予企业15%~20%的价格扣除评审加分,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竞争力。

  对创新型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一是实施科技创新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力度,将原实施75%加计扣除比例的企业统一提高到100%,并将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20%。同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二是持续实施技改项目融资政策。在原有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先进制造业发展等项目基础上,增加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支持,并将融资规模从100亿元扩大到300亿元,目前已签约项目469项,23家金融机构实际投放贷款27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1842亿元,按银行实际投放贷款金额3年、年化2%贴息计算,省级财政共需贴息16.44亿元。三是推出提质增产争效等专项资金贷款。2023年设立三期共300亿元规模的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贷款,省级财政投入贴息资金5亿元,惠及企业超2万家。同时,新设首期规模80亿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四是通过财政奖补推进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如对工业互联网平台、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5G全连接工厂等给予奖励。目前,我省关键环节全面数字化企业比例居全国第三,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居全国第四。福州、厦门入选全国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