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 省财政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人事处、条法处 时间:2023-12-05 09:22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1周年。为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12月4日,省财政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新任职的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领誓人面向国旗国徽、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后,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中麟提出四点要求与同志们共勉:一要坚定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坚持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地位,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从政治高度谋划财政工作,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要树牢法治意识。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善用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化为自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三要依宪依法履职。要充分发挥好财政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服务作用,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要切实把贯彻执行宪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行为准则,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四要坚守廉洁底线。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坚持廉洁奉公的职业操守,始终心怀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强化财会监督,维护财经秩序。要紧绷纪律作风之弦,严格修身自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参加宣誓的同志一致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贡献有力的财政保障。

  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中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林贻武,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陈文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洋,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洁出席仪式并共同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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