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中麟: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23-11-24 09:41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支持。近日,福建日报记者专访了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中麟,就财政推动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行深入交流。

  记者:我省是民营经济最早的发轫地之一,民营经济也是我省经济的优势所在,请问,财政主要在哪些方面推动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林中麟: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始终心系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念,开创了一系列重大实践。我省财政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着力通过财政政策、财政资金、财政管理,支持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取得积极进展,民营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民营经济社会贡献显著增强,全省营商环境水平居于全国一流行列。这为财政做好服务工作确定了基调、指明了方向,省财政厅迅速向全省财政系统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提出包括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拓展空间、企业融资、营商环境五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中麟(左)接受福建日报记者王永珍专访。周明太 摄

  记者: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财政的支持政策一向为各界所关注,请具体介绍下财政支持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的情况。

  林中麟:我省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70%以上的税收收入。近年来,我省财政紧紧抓住企业发展要求,牢固树立“财政+”理念,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鼓励引导作用,创新机制,统筹资源,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着眼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升级。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支持省重点技改项目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投放贷款250亿元并带动社会资本1750亿元支持企业技改,其中民营企业项目占比80%以上。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2325家。持续落实一系列企业创新研发税收政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从75%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二是着眼减轻负担,支持轻装快行。在前两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基础上,延续对小微企业、制造业、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十三类行业实施留抵退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减半征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顶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以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着眼疏通瓶颈,降低融资成本。在连续实施八期共800亿元纾困贷基础上,再设立三期共300亿元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贷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托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支持推出“科技贷”“外贸贷”等快服贷产品,综合运用风险补偿、代偿补偿等融资担保增信手段,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四是着眼激发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降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做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出政府采购份额,并通过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将直达机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确保惠企资金直达快享。

  记者: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一些困难,您认为从财政角度要如何助力破解?

  林中麟:通过多年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优势所在,当前民营经济遇到的困难,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指出,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坚持以创新增添动能、坚持以产业升级优化结构、坚持以改革攻坚激发活力、坚持以开放提升拓展空间。从财政角度讲,就是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促进完善市场经济制度,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

  要充分发挥财政促进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和服务共享的作用。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完善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税收功能,稳定有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税收负担。健全有利于创新要素向民营经济流动的政策环境,加快开放重要科研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各类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在统筹协调政府与市场两个方面资源的作用。在统筹政府性资源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通过“财政+”的方式,引导和促进包括社会资源在内的其他资源参与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我省实施的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普遍欢迎,也有效调动了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积极性。

  要充分发挥财政管理改革服务民营经济的作用。在持续深入做好政府采购、会计服务和杜绝乱收费等“放管服”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加强对涉企专项资金等的评价,对资金运用效率高、成效好的加大力度给予支持,对企业反映不佳、积压滞留的坚决压缩或取消,发挥财政绩效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记者:现在距年底只剩一个多月时间,请问,财政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上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林中麟: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明确的一系列目标要求和政策举措,就是当前财政已经或正在落实的工作。财政部门充分用好第一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各项落实工作。集中体现到两个方面:

  一方面,紧盯年度目标,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在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327.78亿元,同比增长10.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63.7亿元,同比增长8.8%的基础上,坚持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同时,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新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包括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在内的各项政策支出得到落实。

  另一方面,持续加快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以更为精准、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切实抓好此前出台的各项财税支持政策的落地见效,使企业应享尽享。要贯彻落实省委三季度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研究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促进转型升级。要践行好“四下基层”制度,落实财政与基层的挂钩联系机制,发挥福建财政博士服务队作用,扑下身子、摸实情况,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福建日报》2023年11月23日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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