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省财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专题研讨,研究具体贯彻措施。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中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对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作出了系统谋划、全面部署,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系统深入地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要着力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机制改革,推行“揭榜挂帅”等新型管理制度,做好高水平科研平台经费保障,完善科技特派员扶持激励政策。二要着力支持民营经济产业升级,推进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实施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持续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三要着力支持民营企业拓展空间,加大重点领域补助力度,鼓励发展消费新模式,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扩大相关政策覆盖面,支持鼓励企业在海外开展经贸合作。四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用好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贷款,充分发挥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作用。五要着力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的服务和管理,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政策,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