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企业处 时间:2021-09-03 00:00
一、修订背景  
20185月制定出台福建省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省引导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动制  
造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关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  
越工作部署,加快我省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全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对《福建省省级工业企业技术  
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福建省省  
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管理办  
)。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文共十七条次修订共优化调整条款 5条,  
重点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进行完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定义  
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加快产  
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  
发展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二)支持范围  
1.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2.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  
3.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首  
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及推广应用、新材料生产企业加快创  
新研发及推广应用;  
4.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深化新一代  
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5G\工业互联网;  
5.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6.支持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前期建设,强化项目支撑;  
7.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兼并重组,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  
企业(产品;  
8.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民企产业项目招商引资;  
9.支持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和产业发展;  
10.支持钨、稀土、锂电材料及相关延伸产业发展;  
11.支持工业企业救灾应急,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12.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开拓市场,鼓励新增规模工业  
企业,保障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13.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事项。  
(三)分配方法  
根据专项资金的实际情况可采用项目分配法、因素分配法、  
竞争性分配法等:  
2
项目分配法是指通过确定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  
分配资金的方法。  
2.因素分配法是指按设定的因素和权重确定分配资金的方  
法。  
3.竞争性分配法是指通过竞争性答辩、专家评审确定试点示  
范单位或地区的方法。  
(四)申报方式  
由各级工信部门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或申报通项  
目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五)绩效管理  
专项资金执行期间,由省工信厅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进  
行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由省财政厅对专项  
资金执行绩效进行监督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六)有效期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 12 31 日。原《福  
建省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  
20181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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