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1-07-02 00:00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方位推动住  
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的《 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闽政〔2020〕  
68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相应修订 2020年制定的《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  
金管理办闽财建〔2020〕3具体如下:  
一、调整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一)增加补助项目:  
1.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样板工程2021年全省城乡  
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对样板工程项目予以补助。  
2.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根据《全方位推动住房  
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  
品质提升实施方对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综合绩效优  
异的县(市、区)和典型示范项目予以奖励。  
3.绿道建设。为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推动建立绿  
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福建绿道品牌,根据《中共福  
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  
通知》要,将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绿道纳入 2021年省级资  
金补助。  
4.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据省委政府印发福  
建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  
方案》和住建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  
设和联网工作的通建办督函〔2020〕102号)要求,为  
推动市、县加快建设城市智慧管理平台,提升城市智能化、  
数字化管理水平,择优对部分市(县)予以补助。  
5.环卫工人小屋设施建设。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等 4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  
见》(闽建管〔2019〕1),为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间休  
息条件,对年度目标任务中的城市环卫工人休息屋建设及配  
套设施予以补助。  
6.城市安全应急救援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安全生产专  
项整治三年行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要  
加快提升城市安全韧高城市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对城市安全应急救援设施建设项目予以补助。  
(二)删除补助项目  
1.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经摸排,各地均无新建改造  
需求。  
2.城乡公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已于 2020年收官,  
全省超额完成既定任务,后续将转为常态化管理工作。  
3.县城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  
行动已于 2020年收官,从 2021年起该项工作纳入城乡建设  
品质提升工作。  
4.县城人居环境整治帮扶。因机构改革,城乡规划管理  
职能划转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此项工作由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  
5.高列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等摸排2021年度农房  
抗震改造需求极少。  
二、调整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一)对增加的补助项目,相应明确了资金补助标准  
(二)对部分项目资金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优化。  
1.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污水管网建设是提质增效最  
基础性工作,为提高各地管网建设项目申报积极性,由现行  
办法的“按照各市县上年度 BOD消减量占全省比例(权重占  
60%)和各市县上年度 BOD消减量增长权重占 40%个  
因素计算补调整为“按照各市县申报当年度新建改造  
污水管网长度占全省权重占 50%各市县上年度 BOD  
削减量增长率(权重占 50%)两个因素计算补。  
2.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城乡品质提升实施  
方案,我省今年全面推行以县域为单位,打捆乡镇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进行市场化运  
营管理,因此,省级资金从补助项目转向补助市场化的县  
(市、区由现行办法的按设施规模(每吨 3000元)、管  
网长度(按管径大小 1020万元两种标准)补助,调整为  
“对当年新增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提升、管网铺设、运营维护三项合并捆绑打包实施市场化的  
县(市、区)予以补助”  
3.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利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2021 年  
3 月来闽考察期间强调“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  
珍爱之心、遵崇之心”精神,对完成测绘建档、保护图则制  
作及修缮保护的历史建筑实行“以奖代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下按每栋不高于 15万元予以奖500 平方米以  
上(含)按每栋不高于 25万元予以奖。  
(三善了部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和活化利用、引进台湾  
建筑师团队开展乡建乡创陪伴式服务)补助标准等内容的表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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