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1-06-04 17:32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为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九部统一部署,我2006年起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拓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渠道,培养锻炼了一批青年人才充实了农村基层人才队伍,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促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二十四条,对“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界定“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列支渠道、使用范围、拨付和使用的原则。

四条至第十四条,对“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具体职责分工、使用范围、支出项目及标准作出规范。

十五条至第二十二条,对“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的下达、绩效评价、管理与监督作出规范。

二十三条至二十四条,明确本《管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执行时间。

三、《管理办法》政策亮点

《管理办法》充分总结了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来资金管理的经验,吸收借鉴了兄弟省(区、市)好的做法,政策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个方面:

(一)完善资金支出范围。《管理办法》对资金支出范围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包括岗前培训、在岗脱产培训、离岗前培训和示范性培训费用服务人员体检费用参加社会保险费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一次性安家费工作生活补贴重要节日慰问困难慰问并明确了项目支出标准

(二)明确各级职责分工。《管理办法》对资金拨付和使用方式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职责分工。对资金的预算、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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