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企业处
时间:2021-03-18 00:00
一、专项资金的内容
“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
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省“电动福建”建设的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
(二)新能源装备推广应用奖励;
(三)电池租赁补助;
(四)省级新能源汽车实时监管平台和省级充电设施平台运
营费用支持;
(五)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促进我省“电动福
建”建设的相关重点工作。
三、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预拨和清算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其中资金
清算根据核查结果实施。具体核查办法由省工信厅另行制定。
四、考核程序与奖励资金的发放
专项资金应采用科学规范的分配办法。根据专项资金的实际
情况,可采用项目分配法、因素分配法、竞争性分配法等。
因素分配法是指按设定的因素和权重确定分配资金的方法。
项目分配法是指通过确定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
分配资金的方法。竞争性分配法是指通过竞争性答辩、专家评审
确定试点示范单位或地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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