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资产处 时间:2018-08-16 00:00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  
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进省级文化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对《福建省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资产  
评估管理办法》(闽财资〔20136 、《 建省省级文化企业  
国有资产资产评估管理规程闽财文资〔201414号)进行了  
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如下政策解读。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  
(国务院令第 91国有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  
部令第 14号)以及《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中评协  
201614结合文化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共四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资产评估  
的定义,以及省财政厅、省级文化企业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各自  
资产评估管理职责。  
第二章资产评估行为。明确了哪些行为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哪些行为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委托方以及对无形资产  
评估要求。  
第三章管理权限。明确文化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  
和备案制。其中:经省政府批准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  
项目,由省财政厅负责核准;经省财政厅批准的经济行为事项  
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财政厅负责备案;经省级文化企业  
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的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资产评  
估项目,由省级文化企业集团公司负责备案。  
第四章工作程序。明确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资产评估过  
程中事项的把关、报省财政厅核准或备案的程序和需提供的材  
料以及核准和备案管理单位的审核时限等。  
鉴于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为保  
证必要的审核时间和项目执行时间,自评估基准日起 10个月内,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材料未报送备案管理部门的,备案材料将不予  
以受理。  
第五章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确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管  
理单位应对资产评估报告哪些内容进行审核,以及每一项的审  
核要点。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明确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备案表的  
使用条件,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及省财政厅监督检查的责任  
等。  
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  
准日起 1年。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论的 90%时,应当暂停交  
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第七章法律责任。明确违反办法的有关行为应当受到相应  
处罚或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确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省级文化事业单位及  
其所属企业和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省级文化事业单位所  
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即福建日报社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和福建广播影视集团所属企业资产评估  
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其他说明  
《办法》印发实施后,原《福建省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闽财资〔20136号)和《福建省省级  
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程》(闽财文资〔201414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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