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当前,我省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亟须解决的问题和短板,要如何破解,助力福建高质量发展?
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6日,省政府新闻办在福州召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助力福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通知》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舒表示,《通知》注重与新一轮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相衔接,围绕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聚焦做大科技创新资源增量,重点从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机制创新和人才育引等五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政策和措施,力求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清单化”推进更多政策举措由单项突破向整体发力。
成果转化:重点打造公共服务体系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核心关键。
当前,我省科技成果存在供需对接不畅、服务机构不“专”、转化效率不高等问题。为此,《通知》提出,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入驻,并对通过平台与本省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交易的技术转让方给予相应财政奖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搭桥”行动,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和重大科技成果“两张”清单,促进供需双方高效无缝对接,大力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经纪人队伍。
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将如何打造?省科技厅成果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李坚义说:“我省将整合省创新研究院和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等相关资源,加快建设该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线上线下高效对接,重点引进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投融资、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全链条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我省从2022年启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厦大、福大等11家试点单位均已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这次《通知》提出持续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重点解决改革过程中发现的‘不好转、不敢转’等管理方面问题,着力免除科研机构和人员的‘后顾之忧’。”李坚义说,我省将在高校院所全面推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允许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实行单列管理,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
平台建设:坚持抓研发和抓应用并重
研发创新平台是资源集聚和成果产出的重要载体,同时是引人育人的创新高地。针对我省大院大所大平台少、科技产业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通知》提出,着力构建高能级研发创新平台体系。允许省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设立面向省创新实验室等重点科学实验平台的专用“编制池”,支持省创新实验室试点开展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通知》强调,启动建设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更加灵活的资金奖补和运行管理机制。对此,省科技厅资配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郑群力表示,将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以设区市创建为主,引导政产学研金服多方参与投入,建设12个左右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与转化服务。为推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增效,做大国家级创新平台增量,《通知》还提出,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级平台和高新区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奖励。
为了从源头和机制上突破,《通知》提出,建立统筹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遴选机制,建设“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每年实施10个以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工程),重点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推动省创新研究院体制机制创新,协调、服务、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企业研发:夯实在科技创新中主体地位
我省民营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尤其迫切需要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目前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占到95%以上。2022年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突破万家,达到12080家,连续三年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
然而,我省企业仍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为此,《通知》提出了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和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科技项目、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等6条举措。
“在研发投入方面,为夯实企业创新中主体地位,将大幅增加各类科技专家库中企业专家的数量和权重,建立企业专家稳定参与政府科技决策和咨询的工作制度。”黄舒说,《通知》明确,对企业牵头承担处在执行期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获得国家实际资助额1∶1比例、单家企业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由企业主要用于相关研发活动。
人才育引:强化重点引进与潜心培养并行
针对我省基础研究薄弱、高层次创新人才匮乏等问题,《通知》提出加大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加大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力度、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加大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等4条举措。
《通知》提出了“整合设立省青年科学基金”,如何整合设立?省科技厅基础处临时负责人、三级调研员曾红月表示,将新增创新、优秀、杰出、攻关等4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的项目占比不低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数的60%,形成对青年科技人才基础研究梯次化、体系化资助格局,同时鼓励台湾青年科技人员参与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另外,将加大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对新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黄舒表示,下一步,将根据《通知》具体部署和职责分工,围绕重点任务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切实把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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