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保障劳有所得、病有 所医、老有所医、弱有所扶
  • 时  间: 2017年12月04日 15时00分
  • 嘉  宾: 福建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黄健光
  • 主 持 人: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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