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财政法制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工作

俞 传 尧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财政法制工作会议及全省“四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财政法制工作,表彰财政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法制工作的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开创财政法制建设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省财政“三·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成效

  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和省普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宣传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常识和财税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财政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各级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和依法理财能力得到明显加强。为财政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圆满完成了财政“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系统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福建省财政厅、莆田市财政局分别获得中宣部、司法部授予“1996200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福建省财政厅普法办、南平市财政局分别被财政部授予“财政‘三·五’普法先进普法办公室”和“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明市财政局杨占功等3位同志被财政部授予“‘三·五’普法先进个人”光荣称号;漳州市财政局林善荣等4位同志被省普法领导小组授予“福建省‘三·五’普法先进个人”光荣称号,福清市财政局等十一个单位和陈亚发等46位同志获省财政厅表彰。我省“三·五”普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组织领导健全,普法重点突出。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下发后,省厅及时制定下发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财政“三·五”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财政法制教育重点突出。财政“三·五”普法工作涉及面广、普法内容多、要求高、任务重。各级财政部门抓住了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宣传学习内容以专业法为重点。主要有《预算法》、《会计法》、农业“四税”法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收支两条线”规定等。二是宣传学习对象以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

  ()宣传形式多样,教育效果明显。一是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福建财会》等媒介,加强宣传。二是举办宣传月、宣传周等。各市、县()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做到让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财税法规家喻户晓。三是坚持每年举办法制骨干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四是组织财政法规竞赛和征文活动。组织财政、财会人员参加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获得全国财政“三·五”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积极参与财政部条法司与中国财经报共同举办的《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振兴国家财政》征文活动,获得“优秀组织奖”。还开展了“农税杯”、“聚财杯”知识竞赛活动。

  ()财政法制建设得到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将《福建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上报省政府列入规章立法项目,1999年省政府审议通过后以第51号令、第53号令分别颁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行政处罚法》颁布以前,由省政府颁布涉及财政工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修订,清理规章共161件。对建国以来我省制定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第三次全面清理,共清理财政规范性文件2750件。三是加强了对本厅起草的各项财政法规和规章的审核,对未经法制机构核稿的,均不得送审。五年来,全厅共办理各种立法征求意见稿230余件。四是认真贯彻该《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五是聘请福州建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

  二、加大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四·五”财政普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四·五”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一是要努力实现由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向提高干部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财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二是努力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财政部门法制化管理水平。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教育任务,全省财政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提高对“四·五”普法的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教育重点,落实保障措施。

  ()充分认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我们国家已经实施了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通过前后十五年的普法宣传,公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广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有了明显增强,但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与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个别领导干部不依法决策,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少数部门领导对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法制工作相对滞后。三是财经程序仍比较混乱,公民、法人的财税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一种观念的树立,一种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并逐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开展“四·五”普法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省的基础工程,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摆在各级财政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的、艰巨的任务。

  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要顺利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首先要转变的是某些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财政工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这一观念的转变虽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十分紧迫,必须引起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财政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四·五”普法对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普法的各项工作。

  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是进一步对外开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要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即,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财政部在清理与WTO规则不相适应的现行财税法规的基础上,已完成了有关农业补贴、国民待遇原则、政府补贴、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初步研究报告,并正在着手研究起草《耕地占用税条例》、《农业补贴条例》、《贫困地区援助条例》、《农业灾害救济条例》等,以建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依法纳税、依法经营、依法自律的市场经济框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制教育。目前,正在进行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是“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四·五”普法期间,财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截留、坐支、挪用财政收入,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仍然存在,各级财政部门在下大力气进行治理的同时,要继续加强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实效。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不适应WTO规则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了解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和原则,以适应加入WTO后财政工作的需要。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央、财政部和省有关“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立足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确定的宏伟目标;立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立足于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政府的工作大局和财政改革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要把继续学习宣传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财政改革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与加入WT0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与公民、法人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财税法律法规知识作为财政“四·五”普法的重点内容。

  要把财政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农税征收人员、会计监督人员和行政监察人员作为财政“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行政执法人员不仅需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更要具备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职业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权威。

  要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要健全组织机构。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建立“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二是制定好“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省厅将制定《福建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和省厅“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全面吸收“三·五”普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规划,要把普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长期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紧密结合起来。三是推行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和《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财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贯彻实施意见。四是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强化检查监督机制。省厅将分阶段对各地落实“四·五”普法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地要按照省普法领导小组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将法制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同评选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结合起来,把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情况和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依法办事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法规,严格执法和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财政法制建设

  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财政法制工作的基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依法办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要在大量具体的、日常的财政业务工作中加以体现。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的前提下,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用健全的法规规范财政行为,严格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财政法制建设。

  ()健全完善适应我省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的财政法规、规章、制度。近几年,国家财政立法步伐逐步加快,与财政改革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地方财政部门处在财政改革的第一线,有发言权,可以为中央财政的立法草案提供参考意见,为建立健全的财政法规体系贡献一份力量。省和福州、厦门人大有立法权,财政部门可以争取把改革中急需规范的财政工作列入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各级财政部门也可以用颁布政府性规章或下发规范性文件的办法多层次地为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提供法规、制度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健全完善财政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做为财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开展建立地方财政法规、规章体系的调研,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对中央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补充性规定或其他配套措施。要严把立法关,对地方性法规、规章中与财税法规不一致、不协调的条款,要明确阐明观点,防止肢解、弱化财政职能的现象发生。要在本级权限范围内,立足改革、发展的大局,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完善财政规章制度。

  ()严格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法律的生命在于法律的实施。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用法律手段管理财政工作必将成为财政部门主要的管理形式,行政执法将成为财政机关的重要工作任务。因此,严格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是财政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从近几年财政执法检查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财政法律法规在实施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必然会给我省财政造成损失,干扰财税改革的顺利实施,破坏正常的财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应把加强财政执法检查作为财政法制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抓好。

  要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严格执法监督,坚持持证上岗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通过执法监督,发现问题,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执法水平。要完善地方性财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保持财政法规、规章内部协调一致,保证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要规范财政执法文书等技术性和程序性的问题,避免执法工作的纰漏,导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认真做好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建立了法制机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制定了必要的工作规程和实施办法。但也有一些干部对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认识不足,怕当被告,有的对下级“护短”等。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其自身正当权益的手段,也是财政部门加强自身管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省厅制定的《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把做好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结合起来,要加强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复议、应诉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财政法制机构与干部队伍建设,为依法理财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尤其是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设,选拔、关心、培养政府法制工作专业人才,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地方、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财政部门的法制工作任务是很繁重的,财政法制机构更应该健全和加强起来。在机构改革中,各市财政部门的领导要积极主动向编委反映,把各级财政的法制机构建立健全起来,并注意保留法制骨干,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要选拔培养一批专门人员从事财政法制工作,使他们在协调、把关等方面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要为财政法制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从事财政法制工作的同志要加强学习,自觉按照江泽民“七一”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树立和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服务,以卓有效的工作,为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文是俞传尧副厅长在全省财政税政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