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书记、市长、厅长:
这次省委举办地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研讨班,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财税工作的高度重视。多年来,财政工作一直得到各地市、各部门领导同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财政厅党组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研讨班的安排,我就福建财政现状和今后的改革思路作个汇报,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一、福建财政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人均财力跃居全国第6位,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狠抓财政管理,通过依法组织收入,科学运筹资金,有力地支持了福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实力显著增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围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规模财源和增收型财源培植力度,努力提高财政收入的质量。并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把培植财源转化为现实的财政收入。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坚持做到依法、均衡、扎实,加强预算执行的分析和收入进度监控,特别是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管征。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福建财政收入也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全省财政收入从改革前夕1978年的15.13亿元一路增长,1993年首次跨越百亿元大关,达110.58亿元,此后,仅经过3年,1996年全省财政收入就超过200亿元大关,达到215.11亿元,2000年为369.53亿元,比1978年增加24.42倍,年均增长15.63%。特别是“九五”期间,在经济发展环境比较复杂、困难的情况下,我省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平均每年增收37亿元,年均增长14.9%,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5年8.5%上升到2000年9.3%,扭转了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下滑的趋势。财政收入在全国的位次不断提前,从1980年居全国第18位前移到1993年第14位,1994年后地方级收入保持在10位左右。
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财政支出结构也逐步得到改善。“九五”时期全省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281.53亿元,比“八五”期间增长1.2倍,年均增长13.47%。2000年全省财政总支出322.77亿元,增长16.7%。其中用于农业、科技、教育三项法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95年25.7%上升到2000年34.2%,财政直接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95年6.9%上升到2000年8.8%,基本保证了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和稳定的需要,促进了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进步。
(二)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财政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得到加强。福建作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省份,1980—1993年中央对福建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助”的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这期间,省对地市县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三次大的体制调整。1994年1月起,中央对各省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将原属于地方的消费税的100%、增值税的75%上划中央,并以1993年净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为税收返还基数。以后年度中央对地方的税收以上年返还为基数,加当年上划中央“两税”增长率的1∶0.3系数递增返还。同年,省对地市县也实行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为了不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从1996年起,实行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保证了困难县最低公共支出需要。同时,对国定、省定开发区实行1.3.3环比增量返还,支持开发区加快发展。
通过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调动了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财政调控能力明显增强,为不同时期有效地运用财政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风波后,针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扩大利用世行亚行贷款,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1999年中央确定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同时,采取了鼓励投资、刺激消费、支持出口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连续三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增长,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三)围绕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财政改革开始起步,财政管理逐步规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在不断完善财政收入分配体制的同时,围绕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目标,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对支出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并着力规范财政管理,促进制度创新。
在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一是改革预算编制办法。针对过去支出预算编制存在资金切块分配、“基数加增长”、单位之间苦乐不均、预算资金到位率低、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等问题,省级财政在2000年对10家省级单位试编部门预算的基础上,2001年全面编制部门预算,并向省人代会提交审议了25个政府成员单位的部门预算。通过预算编制方法的改革,提高了预算分配的透明度,初步改变了财政资金被切块分割的状况,提高了资金的综合调控能力。二是试行国库统一支付工资制度。在省级从2000年4月1日起对31个省直单位3555人的工资和离退休经费实行国库统一支付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在全省全面启动。至2000年底,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学校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工资单位达8154个30.2万人,约占财政供养人数的35%,有的地市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工资人员已占其财政供养人数的68%。三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省各地均已普遍开展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从试行情况看,全省2000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34亿元,实际支付4.62亿元,节约资金0.72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3.5%,取得初步成效。四是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增加财政投入,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改革社会保险费的征管模式,加强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工作,初步建立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
在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方面,重点是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办法,并逐步推进“票款分离”网络化管理;改革财政审批制度,简化财政审批环节,目前已取消、转移、下放审批审核事项共18项,并清理建国以来省级财税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共1636件。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开展财政收入征缴质量检查,对50家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相关的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抽查,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行为。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经济取得巨大成就,财政发展也步入新的阶段,但是制约财政发展后劲的一些因素和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体现在:
——缺乏有后劲的支柱财源、规模财源。根据我国现行税制,税源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而我省第二产业的发展却相对滞后。1999年福建省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77%,在东部12省市居第3位,在华东沿海省市中高居第一,而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2.5%,居第9位,在华东沿海中居最末位。这一方面反映出我省第一产业的劳动生产率还比较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省工业化发展相对滞后,工业化水平不高,从根本上制约着我省经济实力的提升,也直接影响着财政的增收后劲。由于经济结构形态在总体上的制约和投入的相对不足,我省企业规模一直难以壮大。1998年,全省大中型企业仅占全部企业的1.4‰,而全国平均大中型企业占全部企业的2.9‰;全省大中型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0.3%,而全国大中型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55.4%,差距十分明显。另据税源普查统计,1997年全省78856家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中,实交税金上亿元的仅11家,而且上交的税金大部分为中央财政收入,属于省级和八地市的收入非常有限。
——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明显偏低,制约着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1999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为7838%,在全国居第26位,仅略高于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省,在华东地区也处于倒数第3位。在我省,还有些市县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甚至高达40%左右。非税收入中有些是一次性收入,有些是有专门用途的,总体来说不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大部分也不形成可用财力,因此,靠非税收入的增长而支撑的财政,肯定是没有后劲的。
——地区间贫富差距拉大,贫困面过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方面的优势,我省沿海地区的经济得以快速发展,而山区地市由于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劣势,发展步伐比较缓慢。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必然反映到财政上来,沿海与山区在财政状况上的差异已越来越突出,一些山区市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难以建立,达不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的困难县数量仍然较多。从收入构成看,2000年厦门、福州、泉州三个市财政总收入合计占九地市65%,其他六个市仅占35%。而厦门是单列市,财政供养人口仅占九地市的5.4%,其收入却占26.9%,如果扣除厦门,各市特别是山区市的财力显得非常有限。龙岩、莆田、三明、南平、宁德五个市的人均财力只相当于福州、泉州、漳州三个市的一半,维持正常运转都十分困难。
——财政资金供应范围过宽、供养人数过多,财政不堪重负。近年来,我省财政收入连年有较大幅度增长,财力不断增加,但资金供需矛盾仍然非常突出。据统计,到2000年止,全省八个地市(不含厦门和省级)共累计欠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11.43亿元,其中地市自行出台的补贴项目7.32亿元,占64%;中央和省统一出台的工资项目4.11亿元,占36%,有31个县(市、区)存在欠发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供应范围过宽、财政供养人数过度膨胀。1999年,我省财政供养人数占总人口比重为3.27%,高于华东地区其他5省平均水平2.85%的0.4个百分点。按华东地区平均供养系数计算,我省财政供养人数多出13.91万人。分地市看,山区四个市供养系数为34%,比沿海四个市(厦门不可比除外)2.5%高出0.9个百分点。由于财政供养人数过多,每年新增的财力大部分被“人头”吃掉,影响了事业的发展。据统计,八市1999年财力比1994年净增加58亿元,而财政供养人数增加17万人,增人增支20亿元,陆续出台的增资支出35亿元,几乎耗尽了新增的财力。
——财政风险开始显现。当前,财政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社会保障风险、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机构风险三个方面。从社会保障方面来看,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难免“先天不足”,社会保障潜在的风险逐步显现出来。一是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日益突出,造成养老统筹基金的巨额缺口。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和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养老金的支付危机将进一步加剧。二是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隐性失业的显性化,下岗、失业人员逐步增加,失业保险金的支付风险也将逐步显现出来。三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虽然总体情况基本平稳,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参保者对医保改革后医保费偏低反应较大,特别是中老年参保者反应最大。四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集困难,有些财政状况越困难的地方,符合低保对象的人数恰恰越多,低保资金需求量大,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低保资金无法兑现或者假兑现的情况。
从政府债务方面来看,目前总量已经不小,一些县乡已面临着债务危机的严峻局面。据省审计厅专项调查,截止1999年底,我省各级政府直接债务余额已达438.06亿元,担保债务余额达75.35亿元,其中有63.3亿元可能转化为政府的现实债务,合计政府负债规模约为500亿元,占GDP的比重已达14%,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高达240%。总体上看,负债项目的自身偿债能力比较低,尤其是县市级和乡镇级政府负债的项目自身偿债能力仅为21%和15%。此外,地方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基金会清理整顿的风险也已波及到财政。
二、福建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思路
“十五”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我省财政要承担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保障社会政治稳定等重要任务。根据我省“十五”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以及我省的财政经济形势,福建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是:按照“比例适当、集散有度、收支合理、使用得当”的要求,逐步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具体目标: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1%,继续保持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9%的水平,到200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61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9.3%提高到10%。全省地方级收入年均增长10.2%,到2005年达369亿元。二是财政调控能力、公共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政府综合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财政转移支付、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等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全省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供养人口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政府主权债务预警机制基本完善。财政总体运行状况良好。
要完成上述目标,任务非常艰巨,特别是针对当前存在的经济财政问题,必须着力推进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为主要目标的各项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经济财政的良性发展。下面结合福建财政面临的任务和学习中央领导有关财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财税专题研讨班精神的体会,谈谈福建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希望借这个机会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一)关于建立公共财政框架问题。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正确把握公共财政的内涵:首先它不等同于吃饭财政,也不能理解为财政要从建设性领域完全退出。江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明确指出,财政工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李岚清同志在省部级干部财政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也就是说财政工作要始终为促进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服务。实际上,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无建设性支出的财政。我国的公共财政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公共财政,而且也不能脱离我国的市场发育程度,因此,财政在生产建设领域的涉入必然比资本主义国家的范围要大一些。
其次,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也不是单纯的建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那么简单。它必须同时伴随着政府职能转变、财政法制的完善和新的理财观念的树立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目前我省省级已经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但这还是非常初步的。编制部门预算的目的是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是依法理财,体现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但现在有几个完善部门预算的前提条件我们还不具备:一是政府支出范围的合理界定问题,其中还包括省级财政支出范围的界定,这又涉及到省市县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问题;二是预算内外不协调问题还没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三是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定额作为预算支出编制的客观依据。只有真正做好了这些准备,部门预算才能真正得到细化,零基预算才能真正实现,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即综合财政预算才能建立起来,财政支出结构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优化。
在建立国库统一收付制度方面,我们目前所做的还仅仅是为了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财政工资统一支付,离改革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对预算内资金进行国库统一收付,更多涉及的还主要是业务技术处理方面的问题。而真正的国库统一收付制度,前提必须是所有政府资金活动进入预算。实现将所有政府性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的目标,在我国目前条件下难度还很大。但规范政府收入行为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不管有多大困难,我们都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以便从制度上根本解决现行财政管理中的不良现象和问题。
在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方面,目前也只是从节约财政资金、防止腐败角度开展工作。实际上,政府采购制度既是提高政府支出效率的重要措施,又是市场经济国家通用的宏观调控手段之一。我们现在经常感到地方政府没有什么调控手段,实际上政府采购就是一个很好的调控手段,而且它将把以往财政单纯从生产投入角度对经济建设进行支持,扩展为从消费环节进行扶持。我们准备对此进行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学会充分运用政府采购这个调控手段。
(二)关于公共财政框架下地方财政的理财思路问题。李岚清副总理在省部级干部财政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中,将公共财政的基本理财思路概括为“比例适当,集散有度,收支合理,使用得当”十六个字。应怎样结合我省实际,树立新的理财观念,是我最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要做到比例适当,在我省主要是合理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问题。党的十五大根据我国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提出了集中财力,振兴国家财政的目标。江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我国,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财政,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财税政策,努力做好财税工作,是我们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省委六届十二次会议根据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的部署,提出了深化财税改革,强化税收征管,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要求。这是对全省财政经济工作者发出的庄严号召,也是新时期全省财政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在此,我想就如何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问题谈几点看法。
很显然,我们不能通过提高税率(地方没有此权限)或搞寅吃卯粮、征收过头税等办法来提高财政收入比重。出路只有四条,就是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培植骨干企业和扩大税收覆盖面。
——财政收入的增长与GDP的产业构成及其变化趋势有直接关系。这是因为不同的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不同,从而导致不同产业的增长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不同。目前我国税收政策基本上是第一产业低税负,第二产业高税负,第三产业轻税负的原则,第二产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税负水平的高低。因此,加快第二产业的发展不仅是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关键,也是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根本途径。
——经济效益对财政收入也存在着更为直接的影响。虽然在我国现行税制中所得税所占比重较低,但这并不等于说财政收入的增长与经济效益无关。首先,企业如果没有效益,其经营规模必将萎缩,从而直接影响流转税收入。相反,如果企业效益好、积累多,就有能力扩大再生产,从而增加流转税收入。其次,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收益为课税对象,因而与企业经济效益直接相关。因此,提高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是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的主要源泉。
——企业形态对财政收入也存在重大影响。根据税普资料分析,1997年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越大,其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也随之越高,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企业实际税负为7.85%,几乎高于销售收入0.5亿元以下企业税负水平的一倍。因此,壮大福建企业个头,培植骨干企业和支柱税源是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通过减少税源流失、扩大税收覆盖面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可以在不增加已有税源(纳税户)负担的前提下提高财政收入的比重。比如,我省目前有不少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已转为经营性资产,加强对其税收征管,并不会提高原有经营性资产的税负。我们要很好地对此类问题加以研究。
要做到集散有度,在我省主要是处理好省对下财政体制问题。这是各市县非常关注、并一直有所反映的问题。省政府也非常重视,去年要求财政厅专门组织力量,对分税制以来的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7年来,总体是好的。一是调动了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在1993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基期年猛增48.76%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稳定的增势,进入了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可持续增长区间。1994—1999年,全省(不合厦门)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13%,其中,省、市、县三级分别递增13.58%、15.80%、14.96%。全省财政由改革前每年享受中央定额补助0.5亿元到改革后累计净上缴中央110.32亿元,年净上缴由1994年的6亿元增至1999年的32亿元。二是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相对规范化,省级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增强,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较好调节了市县之间悬殊的财力差异。然而,分税制体制运行7年来,市县对省级集中1.3.3和1∶0.3问题反映比较多。从进一步调动市县积极性角度,我们也正在考虑对现行体制做适当调整。
要做到收支合理,在我省主要是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问题。在收入方面,我省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提高政府收入中税收比重,降低非税收入比重,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与其他省份相比,我省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是比较低的,从这一角度说,税负水平不高。但是,我省预算外资金占GDP的比重却一直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1998年这一比重达4.5%,高居全国第5位。企业普遍感到负担较重,投资环境不如外省,预算外和制度外的收费过多是一个主要因素。因此,我们一方面要严格依法治税,扩大税收覆盖面,合理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另一方面要认真清理预算外、制度外收费,规范政府收支行为,逐步将政府的一切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切断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同其经费供给之间的直接关系,从根本上铲除“以权谋钱、以权换钱”等腐败行为扰乱经济运行秩序的土壤,打破“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恶性循环,从源头上制止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在支出方面,主要是贯彻“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这里要强调的是,保吃饭并不是简单地保财政供养人口的工资,而是要利用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中镇乡合并的契机大力压缩财政供养人口基础上的保工资,另一方面就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保吃饭的前提下,财政目前的中心任务就是贯彻“有退有进、退而有序、进而有为”的原则,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解决财政支出的“越位”和“缺位”问题,解决事权过多与财力不足的矛盾,办好政府应办的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要下决心退出一般生产性、竞争性领域,节约更多的财力用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要统筹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专项资金,增加对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投入。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切实把不同经济成分纳入统一的管理调控中,加大投入、集约投入,做大总量、做大企业。要积极探索建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投资机制和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为“数字福建”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要进一步深化城市财税改革,消除阻碍城镇化进程的体制障碍,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要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多渠道增加对山区发展的资金投入,培植山区经济的新增长点,提高福建经济的整体运行质量。
——要加大对开发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开发区是一个地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也是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载体。我们调研过江苏、浙江两省的一些开发区,各个开发区均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基础设施、低收费和优质服务赢得投资者的青睐。它们的经济和财政增量都已占当地的50%以上。对这几个开发区的调研,我们感到,改善投资环境关键并不在于税收多么优惠,而要把着力点放在减少收费和提供优质服务方面。而这几个开发区之所以能够实行低收费或零收费,并进行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关键在于对开发区实行了增量或总量全额留成(除了上交中央部分)的优惠财政体制(包括对开发区的土地收入全额留成,作为自有资金,实行滚动发展)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精简,这些都是我省应该加以借鉴的。
——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1999年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存量达806.2亿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达2548.5亿元。在财政收入增量有限、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难度大、财政支持经济建设投入不足、地方宏观调控手段有限的情况下,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本集中,发挥产权运作和资本运作在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对地方政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应尽快制定可操作的政策,切实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促进国有资本从中小企业的战略性退出,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国有企业应实行分类定级,将企业管理人员的政治、社保等待遇与企业类、级挂钩,取消原来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经营者年薪制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部分具备条件的企业可试行经营者期股(权)制。要大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办法和途径,充分发挥这部分资产的效益,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做到使用得当,就要千方百计地节约资金,充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省目前财政总量不大,收支矛盾突出,短时间内大幅度增加支持经济建设的支出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财税部门必须拓宽思路、解放思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性和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力争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大事,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比如运用财政贴息,拉动社会投资的效果就非常好。这几年我省也做了一些探索,但步伐还不够大,与浙江等省相比尚有较大差距。浙江省财政从1998年开始,改变财政直接投入的做法,以“财政贴息”扶持企业技改,一旦项目通过评审,企业即可得到贷款总额3—5%的财政贴息补助。从1998年开始的3年时间内,全省各级财政共贴息25亿多元。2000年,全省财政贴息达9.28亿元,共拉动了300亿元的投资。
(三)关于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融资管理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在内外融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加快福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重点企业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推进福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过去各级政府举债缺乏统一规划,债务管理也没有跟上,一些地方超财力举债,随意为企业提供财政担保,给当地财政造成了很大压力,有的已经困扰着政府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个别乡镇甚至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财政债务风险。
一要加大财政对政府债务的集中管理力度。长期以来,我省政府负债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债务不清,调控不力问题。政府融资是以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债务的直接担保者和承贷者,对政府债务的借、用、还全过程都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政府融资的规模和投资效益与各级财政收支状况息息相关。因此,财政在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中居于主体地位,必须加强财政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式。尽快制定财政负债管理办法,通过地方人大立法赋予地方财政部门一定的职权,统一管理财政信用资金,对借款额度、利率标准、担保期限、担保办法等实施监管,建立政府负债的规范统计制度和监测预警体系。要按照公共财政全部政府收支进预算的要求,将政府债务收支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二要坚持政府融资规模与政府(财政)的偿还能力相适应原则,防范政府债务危机。财力不能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要的财政困难县和乡镇级政府的融资权限应由其上级政府统一行使。
三要建立相应的债务偿还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应该建立偿债基金,即将每一年度财政收支结余、新增财力、预算外资金、生产建设性支出、一次性收入、政府融资项目投资额及项目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划转“偿债基金专户”,建立偿债准备金。与此同时,各借债单位也应建立还债准备金,保证借债能到期归还。
四要规范政府行为目标。作为一级地方政府,有义务、也有责任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尽快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应注意三点:(1)政府行为目标不能过高,操之过急,忽视财力可能,都将物极必反。要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在实际可能的基础上,实现“缩差距,略高于”的发展速度。(2)政府形象工程不能过多,要把精力、物力、财力重点放在改善地方发展经济的必要软硬件和重点产业项目上,确保资金投入的实际收益。(3)政府对市场经济不要干预过宽。在我省经济不发达地方普遍以政府为主体、财政投资的方式培植财源,但是,由于主客观各方面因素影响,地方财政生产性投资普遍低效运行,收益少。因此,必须尽快调整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越位”与“缺位”格局,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转变培植财源的思路和做法。
(四)关于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法制与财政监督管理问题。财政法制是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中央已经准备按公共财政的要求和WTO的规则,对原有法规制度不断做出必要的调整完善,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框架。对地方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建立财政执法检查制度和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完善财政监督体系。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财政监督的力度仍然不大,在财政工作中重分配、轻监督,重收入监督、轻支出监督,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等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财政支出约束不严、控制不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铺张浪费现象严重,财经纪律比较松散,财经秩序还比较混乱。为此,必须全面加强财政监督。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检查体系。要从过去偏重微观监督向强化宏观监督转变,从偏重事后突击性监督向重视全过程的日常监督转变、从偏重检查处理向查管并重转变。上星期,中央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根据中央会议精神,当前要结合我省财政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整治工作,其中之一是重点做好查处骗税、偷税、非法减免税,强化税收征管。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按照中央要求,强化税收征管,严肃财经纪律。二是重点加强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目前,财政对预算外资金在分配使用上还比较松,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仍然存在财力分散、资金使用不含理、效益低下的现象。为此,必须加大清理乱收费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财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整体效益,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从专项资金特别是财政对政府直接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来看,长期以来,普遍存在超概算、超预算现象,工程建设资金中虚、假、超观象非常严重。因此,要切实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投融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控管理,对政府直接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建立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从项目的论证阶段开始,对其建设全过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控。项目建成后,要对其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对于资金挪用及使用效率低下的项目,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严格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切实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当前,有的企业违反会计核算原则,随意摊销费用,虚增利润,虚报经营成果;有的社会审计机构唯利是图,违法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致使会计秩序混乱。为此,必须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认真贯彻《会计法》,严厉打击会计工作中的造假行为。按照中央要求,继续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管理体制。
各位书记、市长、厅长,财政是政权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财政,是促进福建经济繁荣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财政的发展离不开你们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暨往地继续关心支持财政工作,为振兴福建财政经济共同努力。谢谢大家!
(本文是马潞生厅长在地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研讨班上的发言)